鲁迅祖父周福清科场贿考案始末(上)
鲁迅先生在其《呐喊·自序》一文中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那么,鲁迅先生是缘何“从小康而坠入困顿”的呢?对这一问题的答案,先生在为俄文译本《阿Q正传》写的著者自叙传略中极为简略地提了一句:“听人说,在我幼小时候,家里还有四五十亩水田,并不很愁生计。但到我十三岁时,我家忽而遭了一场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我寄住在一个亲戚家,有时还被称为乞食者。”除此之外,在鲁迅先生的著作中,我们再也找不到关于这“一场很大的变故”的任何记述。其实,鲁迅先生所说的这场“很大的变故”是因发生于1994年的其祖父周福清科场贿考案而引起的。对于这场当时轰动两江及京城的科场贿考案,周作人在其《鲁迅先生的故家》、《鲁迅先生的青年时代》及《知堂回想录》等著述中多有述及,但因贿考案发生时,周作人年龄尚幼(周作人生于1885年),故其记述多是根据自己晚年的回忆及传闻,与事实真相多有出入,现笔者根据《光绪朝东华录》收有有关此案全部重要奏折和上谕等有关档案资料,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如下。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号介孚,字震生,谱名致福,生于1838年。《同治辛未科会试年齿录》中收录有周福清所写的科举履历:“甲子丁卯乡试中式第八十六名。戊辰考取誊录。会试中式第一百九十九名。殿试第三甲第十五名。朝考第一等第四十一名。钦点翰林院庶吉士。” 这里对“甲子丁卯乡试”一语应稍加解释:清朝规定每逢子午卯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举行乡试,中试者即为举人。甲子(1864)年本是乡试之年,但是因为这年二月二十四日(3月31日)左宗棠部才攻克杭州,六月十六日(7月18日)曾国荃部才攻克金陵,所以江浙两省的这一科乡试只好和下一科的丁卯(1867)乡试合并举行了。因此,周福清其实是丁卯年(即1867年)中的举人。
周福清中举时年龄尚不满三十岁,在那个时代,二十八九岁中举一点都不算晚,甚至可谓是前程无量。可谁曾想,在次年,周福清到北京参加礼部会试不第,只考取了方略馆的誊录。这只不过是个负责抄抄写写的文职,虽然按例五年后有做知县的可能,但志大气盛的周福清岂肯仅以举子的功名混迹官场。于是,在接下来三年里,他发奋苦读,终于在同治十年(1871年)的辛未科会试中了进士,并被钦点为翰林院庶吉士,成为周氏家族中第一个考中进士又点了翰林的人。这一年是他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因为按照清制:“二、三甲进士授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官有差。”(《清史稿》卷108,选举志三)。也就是说,凡是被钦点为庶吉士者,最差的也能做个知县。然而,又有谁能想到,这一刻却成了他一生中辉煌的顶峰,接下来等待周福清的却是乖桀的命运和坎坷的仕途。
据《清史稿·选举志三》载:“凡用庶吉士曰馆选。……雍正十一年,特设教习馆,颁内府经、史、诗、文,户部月给廪饩,工部供张什物,俾庶吉士肄业其中,……三年考试散馆,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次者改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推官、知县、教职。”周福清是辛未年点的庶吉士,学习三年,散馆(即毕业)当是甲戌(1874)年了。大约散馆时他并不属于“优者”,故没有“留翰林为编修、检讨”,而是被立即外放为知县了。据史料记载,周福清最初选的是四川荣昌县,后来他嫌远没去,又改选江西金溪县。这样一折腾耽搁了若干时日,真正定下来已经是光绪元年(1875年)乙亥了。
周福清在金溪县做了还差两天不满三年的知县,就被两江总督沈葆桢以“办事颟顸”为由参劾去职(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的《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中所收的有关周福清的档案材料15件中的第一件——光绪四年正月二十四日(1878年2月25日)沈葆桢参劾周福清等州县官的奏折)。从沈葆桢的奏折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沈葆桢这次参劾的12人中,周福清是惟一一位在考语中还被提到优点的(“文理尚优”)的,故对其处分也是最轻的——“归部改选教职”。可是,周福清不愿任教职,而且这一任职建议吏部后来也没有批下来,所以他只能以七品知县的级别退职了。
在那个绝对官本位的时代,对于一个在科考与官场中混迹半生的人,是没有任何职业能引起他的兴趣的。而进士出身又被钦点过翰林的周福清,此时刚刚四十出头,正值年富力强之时,又岂肯在仕途上就此善罢干休?然而,在那时退职后的官员除去极个别有被皇上重新启用的可能以外,要想重登仕途,就只有捐官这一条路了。于是,周福清先花钱捐了一个“同知”,然后在光绪“五年(1879)遵例捐升内阁中书,是年九月到阁当差”(见光绪十九年十一月初十日即1893年12月17日浙江巡抚崧骏的奏折)。在这个位置上,周福清候补了九年,一直到光绪十四年(1888年)才补了一个从七品的中书,而此时的他已经到了知天命之年了。
据《清史稿》卷114职官志,内阁中书是正七品,“掌撰拟翻译分办本章”,是很清苦的小京官。清人李宝嘉(字伯元,《官场现形记》一书的作者)所撰的《南亭四话》一书中录有一首《嘲内阁中书》诗:“莫笑区区职分卑,小官京里最便宜:也随翰苑称前辈,好认中堂作老师。四库书成邀叙议,六年俸满放同知。有时溜到军机处,一串朝珠项下垂。”(影印本第172页)从这一记载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官职的卑下和清苦。当时周福清就处于这样一个“小官京里最便宜”的地位,而且一干就是五年。虽说关于他这一段时期的生活状况很少有直接的记载,但当时他的生活极其清贫困窘这一点却是确切无疑的,这从周作人在《鲁迅先生的故家》一书中的有关记述就可想而知。在该书第41页,周作人曾引同乡王继香庚寅年七月十三日(1890年8月27日)日记说:(介孚公的)好友都知道他的“境窘”,故不肯坐车,免得他开车钱。在同书第30页中,周作人还说,“介孚公在京里做京官,虽然还不要用家里的钱,但也没有一个钱寄回来”
壬辰除夕(1893年2月16日),周福清的母亲戴氏去世。他收到电报即奔丧回家,回到了已阔别多年的故乡,丁忧在籍(清代官员父母去世要去职三年归里守孝,称之为“丁忧”)。按照当时的制度,像他这种情况,三年孝满之后才能重新候补。而此时的周福清已是虚岁五十六的人,再过四年,就六十岁了,哪里还能再有补缺的机会?对此,周福清自己心里想必也很清楚——自己的仕途就这样基本到头了。
可巧的是,这一年恰好是慈禧太后六十岁大寿。按惯例,甲午(1894)年要开恩科,故乡试得以提前一年。而恰恰就是这次恩科乡试成了周家“从小康而坠入困顿”的转折点。
大家都知道,在清代,科举贿考舞弊之风甚炽,这是当时政治的腐败在科考中的一种体现。所以,当准备参加乡试的绍兴秀才得知由京城来杭州的正主考官殷如璋与周福清是同年(乡试会试同榜登科者)、二人原本相识时,就不断有人来求周福清利用这一关系打通关节,绍兴的马、顾、陈、孙、章等五个家中有钱的秀才更是凑足一万两银子,托周福清去送给殷如璋,以买通关节、乡试中举,并答应事后会给周福清一些酬报。
周福清一开始并不肯答应,因为他深知:此事非同儿戏。虽然当时打通关节、贿赂考官取得功名的屡见不鲜,但事情一旦败露,惩处是极其严厉的。例如,在咸丰九年发生的“顺天乡试科场案”中,就有以身为大学士、军机大臣的主考官柏俊为首的5名大臣被杀,90余人受到严惩。而发生于顺治十四年(1657年)“南闱科场案”原本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大冤案,却造成包括主、副考官在内的20位官员被杀,8名原本已被录取的举人被革去功名不算,还同其父母、兄弟、妻小一起被流放到东北边陲宁古塔。
深知这其中利害的周福清是绝不会为了贪图那点好处费而去冒这么大的风险的。可是,周福清与这五家都沾亲带故,其中章家的要参加乡试的秀才更是周福清的姐夫章介千的亲侄子。再加上考虑到自己的儿子周用吉(字伯宜,鲁迅和周作人的父亲)虽已是秀才,但接连几次乡试都未能中举,所以这次也要参加乡试。现在既然五家人愿意出银万两,只要自己出面周旋说情,便可省去一份贿银,当然是一件合算的事情。于是,在碍于情面、经不住亲朋好友的极力撺掇的情况下,为了儿子的仕途前程,他最终还是决定去铤而走险了。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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