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发表于 2009-2-23 09:28

贪官除了权钱色,还贪.............?

现在的贪官除了贪权、贪钱、贪色之外,连荣誉都要贪污!不信?

据2月19日《北京晨报》报道,北内集团总公司原房管科长孙大庆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拆迁名单,冒领拆迁费74.8万余元一案,日前在京开庭审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其辩护律师拿出共计24本鲜红的荣誉证书,希望法庭能够减轻对孙大庆的处罚

我们注意到,在这24本荣誉证书中,包括“优秀共产党员”、“先进职工”、“优秀个人”等等,其中有一本“先进个人”的证书是北内集团总公司2005年颁发给他的,也正是这一年,孙大庆伙同拆迁人员王二春将74万余元拆迁款揽入个人囊中。多么辛辣的讽刺啊!

这就是这些“优秀共产党员”的“优秀”之处,这就是这些“先进个人”的“先进”之处。他们总是在敲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他们总是在谋划着怎么样为自己谋得更多、更绚目的荣誉。他们以为,荣誉可以成为邀功请赏的资本,一旦贪腐败露,也期望成为减轻处罚的筹码。黄梁之梦,何其美也!

6·21 发表于 2009-2-23 09:28

众所周知,现实的评选先进的黑洞,为贪官提供了贪污荣誉诸多的便利条件。难道不是吗?如今的很多荣誉,一般情况下,不是辛勤劳动的生成物,而是权力的生成物,它与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权力大的,能捞取到的荣誉就多;权力小的,能捞取到的荣誉就少;没有权力的,只能在领导需要“绿叶配红花”时,才能得到一点恩赐,获得些许荣誉。我们不妨看看每年的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有多少是真正第一线的劳动者?

贪官为什么要贪污荣誉呢?这是他们腐败的需要!他们知道,廉洁和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要想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就必须包装自己,最好的包装物就是荣誉。于是,贪官利用先进评选中的各种漏洞,使自己轻而易举地获得自己想获得的荣誉,并以此作为掩饰自己腐败行为的保护色。

这样的贪官我们见得太多了。前些年,海南省挖出一起工商系统买官卖官的窝案,从省到县10个落马的工商局长,每个人都是集多项荣誉于一身,有“海南省十佳公仆”、“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去年那个堕落为情色俘虏的华灵群,还获得过首批“全国物流劳模”荣誉称号呢。原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则更典型。由于他在人前大喊特喊反腐的表演十分出色,还竟然骗取了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副主席的荣誉职务!

6·21 发表于 2009-2-23 09:28

贪官毕竟是贪官,不管用什么样的荣誉保护色来装饰自己,不管用什么样的画皮来装扮自己,保护色迟早是要被剥落的,画皮迟早是要被撕开的,贪官的本来面目迟早是要被还原的!

我在这里,正告那些热衷于贪污荣誉的贪官们,不要忘记新中国历史上的两个人:刘青山、张子善。他们可都是满身枪伤的人,他们立下的可是开国大功!但他们最终还是倒在了新中国反腐第一案的枪声中!比起刘青山、张子善的功劳,你们的荣誉算得了什么?何况还是贪污得来的

大伟 发表于 2009-2-23 16:54

贪官除了权钱色,还贪....荣誉

xx360 发表于 2009-2-23 19:50

其实他们除了脸皮,什么都要

sky0930 发表于 2009-2-24 02:06

贪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太无耻了

bairu0808 发表于 2009-2-24 10:22

种什么种子,得什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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