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ru0808 发表于 2009-4-1 09:52

在巨富中死去

陈光标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的一句名言,让越来越多的人寻味。而“饮水思源”,这一古训更体现在许多人的言行中。
  对于企业家和富人来说,这句内涵丰富的语句从不同的侧面表达了同一个意思:回报他人和社会,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责任。
  在现代意义上,这种回报早巳超越“感恩戴德”、“知恩图报”的层次。一个企业要发展,离不开社会提供的优良环境和支持。另一方面,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社会责任,企业越强大,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应当成为企业家的价值观。
  在现代社会,办慈善事业是这种回报的重要方式。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企业家和富人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而从目前我国企业家和富人投身慈善事业的比重、捐助的数额来看,我们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慈善事业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说,“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扶弱济贫、助人为乐,作为中华民族传承的精神财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道德良知和思想光芒。慈善作为这种智慧的体现形式,是一个社会、民族文明的标志,也是解决社会分配问题,实现社会和谐的一个途径。从一定意义上说,富人自愿通过多种形式捐助和帮扶他人,是一种以道德、爱心为基础的分配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困难群体及时得到关爱和帮助,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人间的温情。
  投身慈善活动,企业有付出,也有获得。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家,最应关注企业长期获得利润的能力。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能够在社会上获得较高的认可和信任,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助于增强企业的长远发展能力。李嘉诚说过:“强者特别要学习聆听弱者无声的呐喊,没有怜悯心的强者,不外是个庸俗匹夫。”他的善举不仅使他一直占据华人慈善家榜首,也有力地支撑着他事业的进步,成为全世界华人首富。
  从事慈善活动,不应简单地理解为一次性为慈善机构捐了多少钱,更在于对慈善的一种深切认知和持久责任。江苏黄埔集团是一家民营企业,规定每年都要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纳入慈善基金,列出捐赠目标计划表,专款专用。这种对慈善事业的制度化投入,逐渐在企业中形成了一种慈善文化、也带动了员工从事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慈善成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可以为企业带来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印度一位哲人说:“财富无常而仁德永恒,故一旦有财,须及时行善。”对于企业家和富人而言,我们应当树立一种新的财富观:为富不仁者耻,乐善好施者荣。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用自己的财富造福更多的人,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样的财富才是有生命力的,这样的企业家和富人才活得更有意义和价值。
  生活在人们尊敬中的慈善家,比孤独地占有银行存折上僵死的数字的守财奴要更荣光、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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