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大悲咒可治众病得灭罪益
传禅
菩萨云:“过去无量亿劫有佛出世,名千光王静住如来,为吾说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那时的我,始住初地,一闻此咒顿超八地,即发大愿:若能当来利益众生者,令我身生千手千眼,发是愿已,果皆具足,十方大地六种震动,诸佛放光来照我身及无边界。”
持咒不同诵经念佛,诵经必须解义,所谓:“诵经胜在解义,解义胜在修行。念佛虽贵在一心,但仍须明了佛之圣号,佛之本愿,佛之功德。味独持咒,但凭信心与恒心,三业清净,便可获益,无需理解咒语所含之意。”
因咒语皆佛菩萨于禅定中所说秘密语,非一般人所能理解,即使翻译亦往往挂一漏十,或此方语言,根本无法表达其所含义及境界,故持咒者,可不求其解,但专心一意,信受奉行,所得之益甚大。本来“三界火灾,众苦充满,甚可怖畏。”然众苦中,尤以病苦为甚,人因病不得不放弃事业之发展,人因病不得不放弃物质之享受,人因病何止前功尽弃,且前程暗淡。尤其有人卧病床头,呻吟终日,寻医束手,医药罔效时,求生既不可得,求死亦不可能,身心苦楚,实非笔纸所能形容。古云:“英雄最怕病来磨。”世尊亦云:“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为第一。”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印光大师闭关于苏州报国寺,住西华桥巷吴恒荪之母病势危机,恒荪在北京,家中急打电令归。其妻令人到报国寺求大师咒杯大悲水,师即念三遍,令持去,服之即回机,无危险相。恐恒荪着急,急打电,母病已莫要紧了,恒荪遂未归。其小儿九岁,岁未两月,便身生小疮,春则更厉害,经年不断,医亦无效,应求大悲水服之即愈。
可见大悲咒水真实灵验,现以《印光大师全集净土法要》一书中有一篇名“大悲咒水持法”之文章,文字较短,不防照录如是:
“大悲咒”咒水治病,当发至诚肯切心,方有灵验,每日持咒之先,先礼释迦、弥陀及常住三宝。如图简便,即念“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十方一切诸佛、一切尊法、一切贤圣僧”一拜,如是三称三拜,此念“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三拜,即念大悲咒。初一遍右手作宝手印(即右手大拇指压第二食指、第三中指、第五小指头一节,舒第四无名指),画梵书俺蓝字 于水上,左手结金刚拳印(左手大拇指压第四无名指下节,第二食指、第三中指、第五小指压于大指之上,如难常结,不结亦可,或初念时至将毕时结,亦可,凡持咒时,均宜结此印)。大悲咒念若干遍,临毕再结宝手印,画 字,此在末后一遍大悲咒初念时画。大悲咒念毕,照大悲咒遍数,念部(上声)林(去声)二字若干遍,多念亦好,念此“部林”字,以祈速得圆满成就也。不贪名不贪利,唯欲救人病苦则便灵,有或持灵后,贪名利、或破戒则便不灵矣,凡事无一不至诚为根本者。
观世音菩萨发愿云:“若人诵咒五遍能除百千万劫生死众罪,命终时,十方诸佛授手往生净土。若诵此咒,堕落三恶道者;不生诸佛国者;不得无量三昧辩才者;所求不遂者;有此等过,不得称为大陀罗尼。”如果有众生,造十恶、五逆、谤法、破戒、污净梵行等罪,乃至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等众罪,一持此咒悉皆消灭。唯除不善心、不至诚、少有疑者、不即有验。
因大悲咒如此灵验且功德殊胜,祈行者发起菩提心至诚修持大悲法,若见有人病危,不能自己诵持神咒时,亦应当一心为彼病人,虔诚诵持观世音菩萨神咒,令诸众生皆得安乐,除病延年,富饶益善,灭诸众罪,遂心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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