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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如何看待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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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扁
2008-9-8

通奸这个事,虽然从来没有禁绝过,但也一直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及法律的严惩。这两天,忽然想了解一下,圣人对这个事怎么看。

李扁比较熟悉的圣人,远些的,莫过于老子、孔子、孟子、庄子,近些的,莫过于马克思、恩格斯。中国这四位是圣人,大概没有问题。应该是公认的吧。中国古代、现代的其他圣人,恐怕再没有太多人比这几位更有权威性。兵圣孙武,武圣关云长,书圣王羲之,诗圣杜甫,现代还有棋圣聂卫平,这些个都是偏才,不像那四位,处在道德上的至圣地位,是中国文化的中流砥柱式人物。他们都已经超凡入圣,主宰中国人的灵魂。上个世纪初,康有为被当时人称为活着的圣人,但是经过时间的淘洗,现在再没有人认这个账。另外,每个朝代都有“当今圣上”,也即当朝皇帝,但是这些人的圣名,也就限于“当今”而已。

一、中国古圣人:婚姻是礼,通奸是权

老子有关于通奸的论述吗?老子的《道德经》,论的是大道,“大象无形,大音稀声”,没有讲通奸这么具体的事。老子的精神,用在通奸这个具体问题上,会是什么结论呢?不得而知。李扁猜想,老子这么自在的人物,不大会死守教条,很难说有什么事情是绝对做不得的。“知其白,守其黑”,可也。

孔夫子与这个问题的关系就具体多了——据说,孔子本人是“野合”的产物。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载叔梁纥与颜氏野合而生孔子。“野合”是不是通奸?野合是婚前同居吗?是婚内性行为吗?应该不算。我看野合只能算通奸,至少,无论如何与通奸很相像。孔子本人有没有通奸的行为?“子见南子”,是一段美谈,也是一段未了的公案。当时的具体情况怎么样?不得而知。孔夫子自己有过多少女人?他需要通奸吗?这些个问题,需要有心人去专门考证。“听其言,观其行”。观其行很难。听其言,孔圣人一定是反对通奸的。他讲一个“礼”字,礼就是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个秩序不用讲,是与通奸格格不入的。

孟子是亚圣。淳于髡(音kūn:齐国著名辩士)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嫂嫂掉进水里了,救还是不救?孟子提出“权”说,意思是通权达变,见机而作,方便行事。可见,礼,在孟子这里,不是死的原则。孟子真正是既讲原则性,又讲灵活性。孟子对通奸怎么看?那肯定是“非礼”无疑,但未必不符合“权”说。从孟子这样激情洋溢、斩钉截铁的谈话当中,可以想象他是一个多么有男儿血性的人。这样的人,在电光石火的艳遇当中,不会通“权”达变?他会弃“权”用“礼”?不好说不好说。因为这个人他是非常讲人性的。

这使我想起来现代西方圣人恩格斯的说法:“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这个我是从网上抄录的,不晓得原文是不是这样。但是我很乐意把古今中外这两位圣人的话对应起来,好像互相呼应、互相印证的样子:婚姻是礼,通奸是权,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制。

对于圣人之教的故意扭曲并非由我李扁开始,实际上古人远没有今天的我们这么胆小、这么教条。这是中国古人生命活力犹存的征象。一个例子说:“一童聪颖,极幼即能背诵《四书》,又好谑。一日其嫂小解,以其幼不避。忽执嫂之手,嫂大惊,其母赶至,斥之,童大哭:‘圣人其欺我哉!圣人其欺我哉!’母异之,问其究竟,曰:‘孟子云:嫂溺(niao)则援之以手,嫂溺(niao)不援,是豺狼也!’”这个神童开了一个什么玩笑呢?嫂子尿尿的时候他突然抓住嫂子的手,吓得嫂嫂得了尿梗阻。他这个空子是怎么钻的呢?因为“溺”,既可理解为溺水,又可解释为尿尿。小孩子可以和圣人开这种玩笑,真是把他妈妈和嫂子吓死了。

庄子又如何呢?别的典故没有,只有“鼓盆而歌”这种变态的故事流传下来了。老婆死了,鼓盆而歌,合于“礼”吗?明显与礼不合,而且于理也不合。“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看,庄子那里,只有绝对自由,绝没有什么“礼”可言。我估计,在庄子那里,根本不存在“通奸”这么一回事。什么叫通奸?什么不是通奸?毫无定则可言。死了人他唱歌,现在谁敢干?虽说人到中年,有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但像庄子这么赤裸裸的搞法,实在匪夷所思。这样的人要是不通奸才怪。

以上说的是自家的几位圣人。再说说近几十年中国所宗的两位外国圣人。

二、外国近代圣人:真爱只出现在通奸跟外遇中

马克思无论如何是圣人。我是这么看。不管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状况如何,都不妨碍他是一位圣人。共产主义运动起伏迭荡,但时间终将证明,老马的预言必定实现——当然说不定是在哪块土地上。马克思用行动证明,而不是用语言投票,他明明白白、确凿无疑地宣称,通奸是好的,他是主张通奸的——马克思同他们家保姆海伦·德穆特(又叫琳衡·德穆特),生了两个儿子,把燕妮气得要死。燕妮由此早产了一个死婴(见《回忆马克思恩格斯》、梅林著《马克思传》)。这说明,再完美纯洁的爱情,中间也难免掺些沙子。不掺沙子,不可能完美。如果非要说到文字表述,马克思应该不屑于隐瞒他的观点。他的观点是什么?恩格斯的学术论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是在整理马克思手稿的基础上完成的。

恩格斯的情况又如何呢?老恩格斯去世以后,恩格斯继承了老父的“爱尔门-恩格斯绵纺织联合企业”,成了地地道道的资本家。他在这个企业里挑选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工,爱尔兰农家姑娘,做了自己不拿出手的“老婆”(实在不好拿出手,因为出身贫贱),她的名字叫玛丽·伯恩士。多年以后,她去世(死因不详)。她的妹妹丽希·伯恩士,顶替了姐姐的位置。(出处同上)有人怀疑,玛丽去世之前,丽希就已经和妹夫搞到一起了。这种怀疑无从考证,但是符合人之常情——小姨子崇拜姐夫,是发生几率比较高的现象。

李扁认为,恩格斯的伟大之处不在于他品行高洁,从无花边新闻或婚外情,而在于他从理论上石破天惊,旗帜鲜明地主张:真爱只出现在通奸跟外遇中。

恩格斯不但是能够旗帜鲜明地提出主张,旗帜鲜明地提出主张并不难,难得的是,他从逻辑、事实两个方面完美地论证了他的主张。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恩格斯说了一大段非常拗口的话,读者诸君也可以不看,引号中的内容直接跳过去。“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的进步,但同时它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在这种进步中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就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质。”

结合恩格斯原文,台湾网友isjo对他的主张做了一些文词浅近的解读(见:恩格斯一夫一妻制家庭及未來展望):“以上这段引言说明恩格斯为什么认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女性在两性阶级对抗中(男性:资产阶级V.S.女性:无产阶级)被贬为生子工具,恩格斯甚至直言妻子与普通娼妓不同的地方只在于前者是一次被交易买断,而后者为计次收费,这样说法虽然偏激,但如果婚姻的建立不在于彼此相爱,那婚姻关系中的性行为的确很像是妻子不得不提供的免费服务。”

李扁有一个说法:婚姻是两个人的官方关系。对比恩格斯的说法,精神基本一致。“恩格斯在《一夫一妻家庭》这章节里,分析了一夫一妻婚姻的本质:婚姻并不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是经济条件;婚姻也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而是权衡利害的交易活动。‘婚姻’是政治行为,从来都不是遵照个人意愿。”(出处同上)

提出问题并不算本事,本事是能够解决问题。恩格斯确实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门径。“他认为改善之钥有三:1.先决条件就是女性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男女双方取得经济地位上的平等;2.只有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里,才可以想象妇女能真正得到解放;3.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即把私人的家务劳动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出处同上)

如果说通奸不好,“一夫一妻,执子之手”才好,恩格斯提出了解决之道。“男女双方再也不必以阶级地位或是财产结合,一夫一妻制的真实意义终于可以跟字面上的意义统一,落实以真爱的基础的婚姻,除了互相爱慕,再也没有别的动机。这样的婚姻由于双方关系平等,不再是统治者与奴隶、也不再是资方与劳方的对立关系,婚姻才始有幸福可言。”(出处同上)

三、今人:新生在婚姻之外

过多引用网友的文章内容,恐有抄袭之嫌。但是没有办法,人家讲得好。而且他搜罗的资料,也证实了恩格斯实实在在把握了历史的脉搏。所以大段引用,只因为李扁要论证的主题与原作者不同:我站在圣人与通奸的关系角度。

“台湾行政院主计处统计,2006年适婚年龄25~29岁的未婚女性比例65.05%,未婚比例较20年前大幅增加41.82%,而30~34岁未婚女性比例31.73%,较20年前增加24.23%。过了35岁的单身熟女,无意结婚比例更高达43%起跳,年岁愈大,不婚比例也迅速增加,到40岁时,已有62%抱持独身主义。”美国的情况如何?“2005年美国妇女有51%独自生活,没有配偶。这是美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独自生活妇女人数超过有配偶妇女。华盛顿布鲁金斯学会人口学家佛瑞说,这是一个清楚的转折点,‘年轻的女性不喜欢婚姻束缚。对于较年长的妇女而言,婚姻也没有提供她们希望获得的生活。’”(出处同上)

简而言之,在圣人恩格斯眼里,婚姻和通奸的关系问题,确实是“礼”与“权”的问题。而且,“礼”将亡,“权”将变。怎么变?往多元化的方向变。台湾网友搜罗的论据佐证了恩格斯的论点。“同居(婚前性行为)、上色情网交友、一夜情、性交易买卖等,性需求有各种除了婚姻之外的选择可供参考;如果以繁衍下一代为考虑,也有精子银行、认养小孩等不只一种方式可达到目的;以精神层面而言,近来网络上甚至还出现「爱情公寓」,男女双方在网站上做夫妻,却不必负担实质责任,以及「出租家庭」的概念,任何人皆可在网站上租用家人,也叫做「速成家庭」,让渴望家庭温暖的人可以短暂的体验家庭温馨。”

说了半天,圣人如何看待的通奸?古圣人,孔子虽是通奸的产物,但他本人强烈反对通奸;圣人恩格斯只是讲到通奸作为补充,到此为止。依当前的发展情况看,我虽是凡人,却愿意狗尾续貂——婚姻将亡,通奸将大行其道。当然我们可以换个说法,不说通奸。照顾大家的羞涩习惯。我们可以说,两性关系将不再以婚姻为范围,也不在以婚姻为唯一正确选择。两性关系多元化,是历史的必然。许多已经或将要失去传统婚姻的人,只要信心不死,必将获得解放和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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