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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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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不高挫伤教师积极性 影响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依然偏低
教育部15日发布的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指出,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报告显示,2006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包括初中与高中)教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17729元和20979元。
新华社报道,全国普通小学教职工人均工资2006年收入比2002年增长了58.2%,普通中学增长了63.2%。然而,报告显示,由于教师津贴补贴尚未完全得到落实,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抽样调查显示,近50%的农村教师和县镇教师反映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贴补贴。
2006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包括初中与高中)教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17729元和20979元,分别比国家机关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低5198元和1948元,“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实。
广州公务员工资是教师的数倍 部分优质师资流失
“现在在广州,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公务员的收入比教师高出好几倍——某一区级中学校长的年薪是7万元,同级公务员是14万元!这让教师们怎么能心理平衡?……”在市政协的分组讨论上,很多委员都呼吁广州要尽快落实国家《教师法》中,关于“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因为“目前与公务员薪酬上的差距,已有相当部分的优质师资流失了”。
李立荣认为:现在教师们要求的所谓“加薪”,“不是每月增加几百块钱的问题”,而是要争取实现与公务员的薪酬平等,争取应有的社会尊重,“既然国家已制订了《教师法》,广州作为地方政府,就该依法办事。如果政府在财政上,暂时还没办法将教师的工资水平提高到同级公务员的层次,那可以变通一下——教师不加薪,但公务员要降薪!”
张仲庆、刘洁嫦等一众委员,也纷纷赞同李立荣的观点,表示只有当教师收入与同地区同级别的公务员“持平”了,才不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整个社会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跳槽的教师越来越多,导致师资流失严重,这个现象应该得到政府的重视”。
教师网上晒工资:我们很不平衡
★ 我是一名陕西的教师,工作12年,所有的工资1036块钱每月,买不了房,娶不起老婆,上大学花的几万块钱现在想真是可惜。我们这儿和我同期的公务员1968元每月,真是不公平呀,《教师法》去哪了?到现在公务员津贴已经兑现了2年,而教师的津贴呢?有还是没有?希望给老师一个答复!
★ 我是一名有12年教龄的教师,每月看着手头900多元的工资,我欲哭无泪。
★ 我和我老婆都是教师,一起参加工作14年了,现在每个人工资976。
★ 不知阳光啥时候能照到教师头上?我是江苏的,工作21年了还一千几,收入没有公务员四分之一多。唉!
★ 教师的工资太低了,大人小孩不能生病,也买不起住房,上有老要养,下有小要读书。真的是很悲哀!以后还有谁来当老师哟!还不如一个职高生的打工工资多,还读了几年大学,真是没意思!公务员就比老师多这么多钱,真是太不让人信服了。请领导重视考虑解决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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