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 融
在佛经中, “常住” 一词即恒常安住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不生灭变易之谓。略称为“常”,乃“无常”之对称。 《杂阿含经》卷三十云: “夫生者有死,何足为奇?如来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彼如来自知成等正觉。”常住即常住真心,性净明体。
《释门归敬仪》云: “经云:若人得闻常住二字,是人生生不堕恶趣。斯何故耶?以知法佛本性常故。”
“常住”一词又为僧团“常住物”之略称,又引申为“出家人所住之寺院”之意。 《释氏要览》云:“即今十方住持寺院是也”。故现今一般说“常住”是指寺院,指道场内的僧团,如常所说的护持常住等,亦即护持僧团。
唐代道宣律祖讲述僧物的时候,为便于区分,依据律藏将僧物分成四种: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现前现前物、十方现前物。
一、常住常住物:第一个“常住”指人,即十方三世僧为物主,故名常住。第二个“常住”指山门、殿堂、山林、地产、厨库、寺舍、众具等归属寺院之物,即常住此处之意。是永定住于一处,不可分割。
对此众僧只允许使用,而不允许将其分割、处理等,律中言:常住常住物,纵一切僧集,亦不得分。 二、十方常住物:如饭饼蔬菜等现熟之食,此从常住常住物的体转换而来。即米面蔬果,本是常住常住物,经寺院打板作相以后,即成为十方常住物。十方的僧众,听到打板的声音,都可以进来过斋。十方常住物的主人,即是十方的僧众。
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的区分:饭饼蔬菜等饮食未入当日供僧限者,并归常住常住物摄,是常住常住。取入日用,经打板作相以后,即十方常住。
三、现前现前物。四、十方现前物: 此二种包括衣物、医药、日常用品等。与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的区分是此二种可以分给寺院内现前的每个僧众。
以上将僧物分成四种,只是为了应用,不至于混淆,错因果。
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的物主虽然都是十方众僧,但都要放置在一个寺院之内,即甲寺、乙寺等,信众供养甲寺的物品,就放置在甲寺;信众供养乙寺的物品,就放置在乙寺。那么,本寺院的僧人与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是什么关系呢?
现今,对常住在某个寺院内,不出外走动,即使有事出去,处理以后还是回到这个寺院,对这样的僧人,叫做常住僧众。在律藏中可叫做“旧住比丘”,属于这个寺院的守护主。而不常住在这个寺院内,由其它寺院来此参学,或办事等,住几天就要离去。对这样的僧人,现今叫做挂单的僧众。在律藏中可叫做 “客比丘”。
常住僧众即常住在此寺院内,负责守护物品、维护屋舍殿堂、招待外来的僧众等。并遵照佛制的戒律,制定出本道场的修行方式、日常规则。不论何地的僧人,到此都可以进行常住修行。当然,外来的挂单僧众若遵守佛戒、道场规则,并愿意在此常住下去,也就成为常住僧众,也属于寺院守护主中的一员了。
每个道场的修行方式、日常规则的制定,都必须遵照佛制的戒律,不允许与佛制的戒律有任何的冲突与不同。道场的僧众,也都必须遵守。对这些道场的修行方式、日常规则等,在律藏中可叫做僧制,在中国的丛林中,叫做“清规”,如《百丈清规》等,但都不允许违背戒律。若发现“道场规则”有违背戒律的地方,道场的任何僧众都可以提出,并依据佛戒进行修改。若“道场规则”有违背戒律的条文,常住僧众、挂单僧众对此条规则可以提出异议,不遵守。例如,佛制僧人应持钵过斋,而有的个别寺院,制定出不持钵过斋的条文,对此僧人就不应该遵守。
总之,无论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任何条件下,僧人都以佛制的戒律,作为总的、最终的依据。
然而无论常住僧众、挂单僧众,在道场内居住之时,只是名称上的不同,于应得的饮食、应分的衣物、日常用品,都是一致一样的,没有任何的不同,佛规定不允许分别对待。
一个寺院的僧众在一起修行,也就是成为一个僧团了。佛制应依善知识而住,依之修行,才不会走错路。在一个僧团中必然要有一个德高望重、有修持的比丘来指导大众的修行,他也就是这个僧团的领导人。如佛在世时,要舍利弗、目犍连、摩诃迦叶等大弟子带领僧团,进行教化。在律藏中,僧团所行的比丘法事中,对一个僧团的领导人叫做上座比丘。
上座比丘大致可相当于现在一个寺院的住持,住持即是这个僧团的负责人。 “住持”一词最初即住持佛法的意思。住持应精通教义,擅长说法,指导修行,弘法。住持是这个寺院的负责人,亦即这个僧团的负责人。虽日常要处理很多事务,但完全是尽义务的,是行菩萨道。住持并不为自己要求,也没有所谓的特权。日常与大众一起修行,一起上殿,一起过斋,衣物、日常用品,也都是一致一样。
但佛制应尊重上座,僧中分发衣物、饮食等要从上座开始。见到上座要进行礼敬。日常排班等事由上座在前面,或者主要位置。其他僧众听从上座的教导,要尊师重道。
僧人自受比丘戒后,每年参加结夏安居,安居后增长一个戒腊,至二十个戒腊名“上座”。 《五分律》云:一个僧团中,只要是戒腊最高的僧人,就可以称为“上座”。此“上座”无论满或不满二十戒腊都例称上座。
再还有一种上座,即知法知律,持戒清净,有教化因缘,有能力的比丘,僧众和合也可推为上座。此也无论满或不满二十戒腊。
对领导一个僧团的上座而言,应该具备知法知律,持戒清净,有教化因缘等条件。 若虽戒腊高,但由于自身修持还有一定不足,则不适合领导僧团。但在僧中仍应受到礼敬,僧众对比自己戒腊高的比丘必须要尊重。戒腊也是法的象征。
对现今的寺院住持,要负责寺院内的事务,指导僧团的修行,也属于僧中的“上座”了。另,在寺院还要有一些执事来帮助处理各种事务,辅助住持,如知客、维那、僧值、悦众等等。对执事也应该尊重。
一个僧团的上座,可以说是代表着这个僧团,如现在一个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一个法人一样。 一个寺院必须要有僧团住持,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寺院。寺院是以僧团为主体的,僧团可称为甲寺僧团、乙寺僧团等。也有的因僧团修行有一定特点,或是一个到处弘法的僧团,或有的因僧团住持数处寺院,就可能不以甲寺僧团、乙寺僧团命名,而以修行特点命名,或以僧中的上座来命名僧团。如泰国以前有阿迦曼尊者所领导的僧团,行持头陀行,教化众生;以及阿姜查尊者所领导的僧团等。 同理,现在寺院的住持也代表着一个僧团,住持也就是代表着常住。住持也是僧团中的一员,只是指导僧团的修行。如同一个国家,国家主席是本国的代表,但不能说国家主席即是国家的全部。
僧团虽有以上的区分,但只是为修行,为尊重法故。并不是僧中有高下之分,每个僧众,包括住持、执事在内,所分配的利养都是一样的。 在僧团中,就是一个新剃度的沙弥,与上座耆宿,所分饮食、衣物等都是平等对待。饮食是在寺院内一锅同食;出外乞食时,所乞食物和在一起,再统一分之,没有谁多、谁少、好、坏的不同。在僧团中,没有这种分别心,是一种无我的行持方法。
僧团内每一个僧人分配的利养都是一样,这就涉及到一项重要的规定:一切供养归常住。即每一个僧人将供养上交给常住寺院,也就是交给僧团,再由僧团根据大众的所需,作统一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