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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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它的前身是1986年创立的“国家律师资格考试”,直至2002年改称“国家司法考试”。每年报考人数将近45万,各省市报名情况也总是“再创新高”。全国人民热情如此,便成了一种社会现象,经验让我们知道,人与社会的融合必然要通过一种趋同的方式,考公务员、过司考成为这个时代的最受追捧的事。
时代变了,心思也跟着进化。眼下为了司法考试而忙碌的人,绝大多数为自己设计了一条“理想道路”:过司考、入公务员系统、攒人脉、五至十年后果断跳出来当律师。然而,这样的法律工作者永远不可能成为社会公正的代言人,这样的法律工作者多了的话,中国所谓的“法治”只会在原地打转、甚至恶性循环。 “绝大多数人都这样做”并不能成为我们“也要这样做”的理由,趋同虽是常态,但如若所有人都不区分欲望和梦想、世故和成熟、奸猾和智慧,那么“同流”只会把我们引向“合污”,那么这个社会又何谈底线,何谈法治?有一点能确定的是,我们不可简单地以古代的讼师品质去要求当下的律师如何作为,但起码我们能做到独善其身,我们还记得法律人的“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初心。如何在现实社会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一方面支持法律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又能坚守法律情怀而永不迷失,是我们更该思考的话题。
有一点能确定的是,我们不可简单地以古代的讼师品质去要求当下的律师如何作为,但起码我们能做到独善其身,我们还记得法律人的“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初心。如何在现实社会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一方面支持法律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又能坚守法律情怀而永不迷失,是我们更该思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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