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76 天 连续签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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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先生 于 2012-10-26 07:57 编辑
︶ε╰ 发表于 2012-10-25 22:17 
我们这银行不管你那么多的。哎,我说我二十六号还七千给他们。他们都每天打电话催。有时候我真想接电话说 ...
你试试亲见银行主任,他一定会帮你的,他不帮忙你,如你刚刚所说的<<你当个面 说,你们逼死我,你们有钱拿不,反正都没信用了。又没人担当,我死了。你们一分都拿不到>>>。。
现在不是你讲自专面子问题。,现时我教你的,你连行动不愿去试,唉,我都不想再说了,
1==你父母一生都未見過現金6萬元?母親無能力代你還?你就不好出聲了,
你家中有甚麼值錢變買到6萬元嗎?你想想!如果有,那么讲过善意大话吧。免得母亲忧郁闷死去,
2===你一定亲去向銀行申請宣佈破產,亲去约见銀行主任,详尽說无能力,他會為你債務重整。
會將你薪酬評估到 每月分期灘还至少数目的。银行有此例。
你先听清楚银行主任分析,免得你又被主任骗了再,欠上欠。
其实為你債務重整,正常应该向会计师帮忙,才较安全。
3==香港法律 可以向银行宣佈申请破产 不用还钱债的,但系四年内你受限制。
及无晒信用,你所有电脑银行连锁,鑑察你金钱上的薪金自由。
所以香港人不敢宣佈破产,只是请求债务重整。继续少量继续还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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