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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大师,网名野老、日月山人:咱商量个事。那个《数字,1、8、9 那个更吉》,既然没有什么“易经法院”来裁决,我看咱不如把那个帖子,再附加上你我二人的个人简历,包括你的网站名。然后,由我负责发到全国各大论坛,尤其是周易类的论坛。因为我的时间很宽裕。再说我还是义务做工。你的个人简历,我已有了。我的简历,也不骗你:高中,农民,52岁。这么说吧,我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上。你也附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炒热。我估计,只要附上身份证到全国人民面前打官司,媒体肯定会报道,也让你们的玄空风水出出名。
我想,只有这样,才能借机把你和老孙的网站炒到全国去,并且不用你们花钱做广告了。何乐而不为?
第二炒,或者是同时炒吧,让“破冰求泳”也来。把我俩的那个所谓“有争论”帖,也炒到全国去。必须要有身份证。只有这样才能惊动媒体。不更利于他的招生和命馆的生意么?既然我的不对,那就是你们的对了。我不对不要紧,我不怕丢人。一个老农民没你们学问大,也许并不丢人。
其实,你们不同意,我也可转发,这又不违法。只是怕炒不热。
你们若同意,就发个帖子。然后再着手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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