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易研究会

足球期刊預測總合集

八字命理:格局义象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7-1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以印化官杀的义象
是以读书博功名,以学问博名利。当然,印不宜太多,太多了则使人懒散,少了那份进取之心,相应就会减少贵气。女命官星轻了,丈夫就不会有大出息。官杀愈多则压力愈大,迫使人不断努力,拼命奋斗,所取得的成就也就相应会大些。所以古人说:“众杀猖狂,一仁可化;杀印相生,功名特达;官印相生,出仕驰名;以杀化权,定显寒门贵客;印重官轻,职居卑位;印重官轻,坐堂招夫;枭印重重,生离死别之妇。”
2、以食伤制杀的义象
以食伤制杀,就是以智谋克制邪恶,以技艺搏取名利。七杀是疾病,是灾害,是祸患,是暴君,是小人,代表一切对我有危害的事物。以食伤制杀,就是降龙伏虎,除暴安良,就是消灾解难。有杀敌立功、治病救人和舌战群儒等义象。倘若制不住七杀,七杀就有随时攻身的危险了若制杀过头了,七杀就失去了应有的威风,英雄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只要食伤能刚好制住七杀,七杀稍为旺强一点也行,命主就都会出人头地,做出一番事业来的。因此命书上说:食神制杀,英雄独压万人;食神制杀,英俊文章发少年;食神制杀衣禄丰;伤官有情来合杀金榜标名定是真;食居先,杀居后,平生衣禄福最厚;杀轻制重,虽学无成;杀轻制重,为人到底遭屯;杀重制轻,时刻有颠覆之危;食重孤孀等等
3、伤官克官的义象
以伤克官,就是不按规则行事,任性胡为。因为官是规则、法律和公认的事物,以伤克官,就是破坏既有的规则,否定既有的权威,推倒社会公认的事物,标新立异,自以为是。伤官就是造反,就是革命,就是大逆不道。当然,不按现有的规则来,也就意味着会破旧立新,会招灾惹祸,甚至会坐牢杀头,多变动,多奔波、多操劳。女命伤官克官,就会和丈夫唱反调,不喜欢丈夫约束自己,伤重官轻则会轻视丈夫伤轻官重则会招丈夫羞辱,命书有男逢伤官要坐牢,女逢伤官须再嫁这么说当然这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的命都是如此。若是伤官把官星完全伤尽了,或者说把官星全部推倒了,那就是上上大吉了。伤尽了所有的官儿,那你不就成了最大的官儿了吗?所以说:伤官伤尽,贵不可言。女命伤官伤尽了官星,也不会乱来,会是很贞洁的女人。走财运时也会有丈夫,因为财旺生官。因此命书上说:“伤官不尽又逢官,斩绞徒流祸百端。月犯父子无全美,日犯自己主伤残,时伤子息多狼狈,须知富贵不周全。若是伤官居太岁,必招横祸逢斯年;伤官见官,不罢职定有恶疾;一官一重伤,财轻克破退田庄;一官遭破,当推命入黄泉;伤官原是产业神,伤尽真为大贵人,若是伤官伤不尽,官来乘旺祸非轻;伤官其志傲王侯,好胜场中强出头;伤官之人多傲上;女命伤官福不真,无财无印守孤贫;日坐伤官好骂夫;伤官伤尽,贞洁烈女等等
4、以财生官的义象
以财生官杀,就是以财色取悦于官贵,以财色换取名位的义象。财是白花花的银子,是美滴滴的娇娘,官为职权和名誉,以财生官就是拿着金钱和美女去巴结上司,或是拿着银子去买官。女命以财生官杀,就是在经济上支援丈夫或情人,故有旺夫一说。财是身体,又是女人的感情线,以财生官杀,就是动情爱男人哦。最怕身弱担不起财官,这时的官杀就成了耗泄钱财的无底洞,女命会碰上倒霉的丈夫,男命会遇到讨债的儿女。当然,官星也要财星相辅,没有财星辅助的官星,叫孤官无辅,做官也做不大的,或是时间做不长的因此命书上说财旺生官,因贿取贵;衣紫腰金,财辅官旺;财旺生官,夫妇如胶似漆;财星有气生官,益夫超群;财滋七杀,郭子仪司将相之权;月令财居绝地,妻无内助之贤;财生七杀赶身衰,或贫或夭;财逢杀党,夭折童年;日主太弱,或财多生杀,皆破祖劳碌之命逢财忌杀而有杀,十有九贫等等
5、以财克印的义象
印为良心,财为钞票,财克印就是为了钞票而不顾良心。印为读书学习,财为感情和物欲,财克印就是重物欲而轻读书,重感情而不顾面子。印为故乡国土,财为经济利益,财克印就是为了求财而背井离乡。因此,财克印也是重要的迁徙信号,常常有搬家、调换工作单位、购置房子车子和店面等义象。印又为母亲,财为父亲,财克印呢,也就有了丧母和父母离异的意思。印为靠山为贵人,财克印就有失去靠山和贵人而罹难遭灾的义象。印还是福气,财克了印,也就会多劳累,并损坏身体,甚至丧命。所以命书上说:“数科不第只因财破文书;财多不喜读书;幼岁丧母,只因财多印死;印星被伤,失祖业,抛离故土;贪财坏印,岂是良人;印逢财而罢职;正印若逢财,官非日日来;独印逢财,定断魂归地狱;印多行财运发福;弃印就财,发福最大等等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签到天数: 14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7-10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0 天

连续签到: 1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7-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7-10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资料  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2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10 2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5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7-11 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5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7-11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no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