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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哥 波子
两年前英国《金融时报》理查德•汤姆金斯写了一篇富人为什么要行善的文章,没有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为什么呢?可能大家没有认真地阅读原文,或者视觉不一样。
成为大慈善家有个额外好处,人们会为你竖起一座雕像,以表敬意,你将由此获得一种满足感。在英国伦敦,乔治•皮博迪在19世纪在全伦敦建造社会福利住宅,后来一直以来,他坐在椅子上的雕像被安置在伦敦的黄金地段,从此他一直坐在“大英帝国最昂贵的椅子”上。
的确,很少有商人能进入伟大的领袖、战士、哲人和诗人之列,并在塑像中成就不朽的声名。
然而,慈善事业也有负面的东西。不论它在哪里盛行,潜在的怀疑倾向总是萦绕左右。人们会问,是什么驱使那些毕生都在赚钱的人把所有钱都捐出去,做出如此明显的利他主义和慷慨大方的无私行动?——他们赚钱时往往都是很无情的啊。
智者通常都已经有答案了。有人这样认为慈善事业定义为“沽名钓誉”;也有人说“从做善事得到的乐趣,胜过其它所有个人享乐。”更有人说:“每一件好事都让人万分自豪。”因此有人这样定义慈善家:“一位富有(且往往秃顶)的老绅士,这样的人练会了在自己的良心促使其掏腰包时微笑。”
反观当今最大的慈善家,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他们分别是全球第一和第二富豪,所捐献巨额资金可能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但是仍然没有人为其立像。
不过,怀疑他们善举的论调不多了。是否人们被如此大的数额麻痹了呢,使我们已经忘记了如何反应?
在提倡大善的社会中,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一种自私吝啬、充满敌意、玩世不恭和愤世嫉俗的“精神”存在,这种“精神”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正直、热情、仁爱和正义的伸张。社会如此,官场依然。
盖茨自己的捐赠的资金足以美国最大的基金会,金额超过290亿美元。盖茨用更多时间投入到自己的慈善工作上。对于这些捐赠,或许任何愤世嫉俗者首先注意到的是,它们没有包括任何自我牺牲。盖茨只是交出了过剩的财富,意味着其中一部分对他们而言没有其它用处。他们甚至也没有全部捐出这部分钱。
而巴菲特目前估计拥有约440亿美元财富。传媒声称,巴菲特的捐赠是“利他主义的非凡捐赠”和“令人吓掉下巴的慷慨之举”。
从这种程度上讲,和这两位亿万富翁相比,与一个要饿死的朋友分享自己面包皮的穷人当然是个更伟大的利他主义者。
同时,巴菲特一直因其不贪慕虚荣而受到赞誉,因为他将资金捐给了盖茨基金会,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建立一个慈善信托基金。但这个决定让他成了一个相对消极的投资者,尽管他在盖茨基金董事会有一个席位。
然而,盖茨却积极地参与到自己基金会的工作当中,并将在淡出微软之后,更多地参与慈善工作。不过,像多数慈善家一样,他未能抵御让自己流芳百世的诱惑,如果不能立个塑像,那么就留下自己创建的、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
我们可能也会注意到,这种慈善观念与两位富豪的事业道路颇有些格格不入。对于76岁的巴菲特而言,慈善捐赠行为来得太晚,他的一生几乎完全沉湎于积累巨额财富之中;而作为微软董事长兼前任首席执行官,盖茨肯定会像我们任何一个人那样,对于他发现自己突然拥有了社会良知感到吃惊。要知道,微软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个无情的“公司恶霸”。
说到底,这些人为美好事业承诺如此大笔的捐赠当然是非常了不起的。但他们还能用钱做些什么呢?就像古老的真理所言: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远远超出他们合理花费的数目。他们都不想将巨额财富传给下一代,因为他们认为,如此规模的不劳所得会剥夺有意义的生活。
因此,如果促使巴菲特和盖茨做出慈善行为的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的话,那么又会是什么呢?是布雷顿所说的沽名钓誉,还是沉湎于盖伊所谓的“超越任何其它个人享乐的乐趣”?或者是福楼拜所指出的自豪,还是比尔斯指出的良知?
如果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就好了。在没有准确猜出其它人行为背后的潜意识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大胆的说出,激发我们明显的利他主义行为的潜在动机——可能是内疚,或者是人性责任感,抑或是一种模糊的迷信看法,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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