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易研究会

足球期刊預測總合集

美国不禁枪的真正原因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枪支管理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攻击性武器之中,有一种是仿苏式半自动步枪AK47,仅此一种型号,在美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100万支。

而且最近20年美国校园不断发生恶性枪击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枪支管理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国人一定会想为什么美国允许公民拥有枪支。
    
美国的大学老师讲,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

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

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没枪怎么推翻暴政?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国军队斗?

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

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

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

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
    
曾经有一个美国女孩听到中国6、70年代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因为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制度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

简单地说,凡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美国发生过强制拆迁强占土地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美国的农民土地被掠夺了,他们告状无门,这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来拆他们的房子,他们至少还可以拿起枪支与开发商打一仗,维护最后的正义。美国权利法案保证了美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

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刻“防其失控”。

所以,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
  


[ 本帖最后由 紫月蓝心 于 2009-4-11 15:08 编辑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知道这个:woshou: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我想有枪,玩玩#07#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么火暴,很容易就走出去爆人家的头

危险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动口小人动手
我先忍着,不行再说:tuxue: #06#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tuxue: :tuxue: 如果你有枪我一定走的远远的,我怕走火:haha: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的,我不会上膛,做做样子。#05#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贼的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素艳 于 2009-4-11 15:46 发表
遇到贼的话..

只好#01#     缴枪投降#0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贼先用防爆水,辣椒水喷射#08# 一米内都行

签到天数: 3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4-1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紫月蓝心 的帖子

好可怕,母老虎#02#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月蓝心 于 2009-4-11 15:54 发表
遇到贼先用防爆水,辣椒水喷射#08# 一米内都行

要是贼先用防爆水   再用辣椒水喷射  
这样对付你#18# #18# #18#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般都带眼睛在家里,所以眼睛好好的

用甩棍打贼#05#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连棍都带出去啊?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1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民权就是持枪权,没有人民的武装就没有人民的一切!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贼不是到家里偷东西吗?

签到天数: 3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4-1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专业的贼越来越少了,都受到启发改当强盗了,欺软怕硬的人太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贼先别慌,可以大声呼叫,吓唬吓唬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1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贼还比你要光明正大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11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赋予的权利,根本没可能禁止!美国人那么尊重法律与崇尚自由,是不可能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no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