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77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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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论他对错的话,要想理解他的断卦思路,不难:
1.丑官动而变午火,此午火与世之午火为同一象征:换句话说,世所持之午火代表了世,变爻回头生官鬼,就意味着世去讨好官鬼。
2.三墓之一,入动墓,旺衰不主入不入墓,只是能不能出和啥时可用。所以,还是入动爻之墓的。
支持意见:断卦原须神机灵变、广捕信息,以准为上:在逻辑与准确之间,后者为上。
保留意见:并不同意他的断法。
1.丑动墓父,主事态过程状态,并不主成败吉凶,官动生父即是,生克冲合为卦理所在。故在成败吉凶断时看生。此为官生父之象。
2.出租房屋,以财为用,并非以父为用:出租取财也。否则,父母在应爻,岂非化人之房?或许有人可辨:应为事物,世之所指,我所不同,但也由他。出租是表象,得租金是实质,所以,以财为用。
3.动不论散,可考察《增删》多证验,其散说,在下难以苟同。
4.墓为中情态,不主事情成败,亦不苟同其断。
此论此人租否,虽日合财起,此事发,但得不得,还在两可,世在月为休,在日有绊,当非此时。真正未成之处,还看神机于动,动而化日绊,所绊之日者为世财所生,则利不在世之此子孙而在另一世之子孙也。为他人所获。则己不成。此为衍生之法,如果没接触此法,可以换个说法:间爻所动,事起有因,但化绊,属于枉动,财为另一土所合,另有主顾与得其财。卦中鬼土三刑:三刑,可成坏事之主要因素。
当然:我说不如不说,又会冠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楼主要交流,交流一下,只博一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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