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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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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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徐年峰接到家里亲属电话,称小乐家的狗吃了小乐的呕吐物后,也死了。据此估计,小乐应该是食物中毒。医生听到这个消息,提醒他们赶紧报警。听说小乐在市医院不治而亡,加上小狗离奇死亡,一位村干部选择了报警。
细致调查,锁定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淮安区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第一时间前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并将此案通报给淮安区检察院。淮安区检察院立即派公诉科负责人奔赴案发现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根据小乐及小狗的死亡特征,警方初步怀疑小乐是死于食物中毒。那小乐是吃了什么食物中的毒?中毒的原因是偶然,还是有人恶意投毒?为了抓住最佳破案时间,围绕这几个疑问,警方立即兵分三组在村里展开排查。第一组负责调查小乐生前所吃食品;第二组负责调查陈菊家的社会关系,排查其家庭恩怨线索;第三组负责对同组在家所有人员的指甲、手指擦拭物、案发时所穿衣服等进行一一取样,送往有关机构检测。
很快,多条线索汇聚而来。第一组反馈的信息是小乐生前所吃的锅巴不含有毒成分。而负责排查陈菊家社会矛盾关系的小组得知:近些年,陈菊与周围邻居因村里铺路、日常琐事等原因,曾先后与几位村邻发生矛盾。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几年前同组村民徐昌与陈菊争吵后将陈菊打伤,后经村干部调解,徐昌家赔偿了陈菊2000多元医药费,并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和解。
3月13日,案件出现重大进展。警方对陈菊同组村民的指甲、手指擦拭物检测结果正式出炉,发现村民徐昌老婆刘玉芹的手上、小乐以及小狗的胃内物、心血,均检测出同一种剧毒成分:氟乙酸盐。而负责调查小乐生前活动轨迹的民警得知,案发前,小乐曾与刘玉芹有过接触,并且,刘玉芹曾给小乐喝过一瓶饮料。综合上述线索,警方判断:刘玉芹有重大作案嫌疑。
如果真的是刘玉芹作案,那她作案用的氟乙酸盐从何而来?为了进一步巩固证据,警方决定先不打草惊蛇,而是围绕氟乙酸盐的来源查找证据。为确认刘玉芹案发前的活动轨迹,警方随即以刘玉芹所在村组为中心,调取了周边七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获得重大发现:3月8日上午7点47分,刘玉芹在邻镇仇桥镇街道上的一个地摊上,买了两包红色袋装物,随后,她来到一家超市,买了乳酸菌饮品。
警方立即找到视频中出现的地摊主梁梅,经梁梅辨认,当天刘玉芹从自己地摊上买的是老鼠药,含有氟乙酸盐成分。至此,警方初步得出结论:刘玉芹有作案时间和动机,她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3日,淮安区公安局以刘玉芹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立案,并于次日传唤刘玉芹。面对铁的证据,刘玉芹很快交代了自己的杀人事实。
两千元的仇恨数年难消
1959年出生的刘玉芹,因双腿患有类风湿病,走路不便,常年在家。平时出门,都靠残疾车。刘玉芹的丈夫徐昌和小乐的父亲是堂兄弟。虽然两家有血缘关系,但刘玉芹一直有块心病。
几年前的一天,徐昌酒后遇到陈菊的大女儿,便开玩笑地问:"我知道,你不是你爸妈生的,我知道你的亲生父母在哪儿,你要不要去认他们?"当时,陈菊的大女儿正处于高三备考阶段,听说这话后,当时就哭了出来。
当天晚上,陈菊下班回家,听说此事,非常恼火。原来,陈菊结婚后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孩子,婚后第三年的一天,陈菊发现家门口有一女婴,便将孩子留下来抚养。32岁那年,陈菊首次怀孕,此后,她先后生下两个女儿和儿子小乐。虽然有了四个孩子,但陈菊一直把大女儿当亲生孩子抚养,并一直不让其知道自己的身世。
正值女儿高考的关键时刻,徐昌却说出这样的话,让陈菊怒不可遏,便到徐昌家兴师问罪,但徐昌借着酒劲,不但不认错,还动手打了陈菊,致陈菊受伤。事情发生后,陈菊要求徐昌夫妻为自己治病,并先后到镇、区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000多元。后在村干部的调解下,徐昌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这事才得以解决。
虽然事情解决了,但刘玉芹觉得陈菊根本没有受伤,却白白花去自家2000多元钱,明显是讹自家,这恨留在了刘玉芹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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