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ru0808 发表于 2008-10-28 12:25

救  人 之 难

周安士   难有多端,约言之,不出七种:一水、二火、三官非、四盗贼、五刀兵、六饥馑、七疾疫也。在水火者,以拯拔为救;在官非者,以昭雪为救;在盗贼刀兵者,以脱离为救;在饥馑者,以财帛为救;在疾疫者,以医药为救。救均发于至诚,见人之难,如己之难,尽其智谋,竭其财力。使救之之念,十分圆满而后已。难至而救。救之有形者也。孔子所谓听讼吾犹人也。复有一法,使人自然无难,其功更有倍焉,则孔子所谓使民无讼矣。何则?人之患难,皆前业所致,今世不种苦因,来生自无苦果。若能劝人不造杀盗淫妄之业,则救人之难亦多矣!是故救难于已然,所救有限;救难于未然,其救无穷。救难于已然,凡夫之善行;救难于未然,菩萨之修持。二者并行不悖。
  【译文】苦难有多种,简要来说有七种:一水、二火、三官非、四盗贼、五刀兵、六饥馑、七疾病。受水火之难的,把他从水火中拉出来;官司有冤的,就为他平反昭雪;遭盗贼刀兵之灾的,就让他脱离这种险境;饥荒歉收之时,多施财物去救济;疾疫流行,恶病缠身,就多施医药去救济。救苦救难都要诚心诚意,发自内心,看见别人的苦难就好像是自己的苦难,想尽办法,尽己财力,使救难的念头十分圆满地实现才罢休。但是,苦难降临才去救济,这种救济之力就很有限度,是外在有形的救济,正如孔子所说“审理官司的能力,我和别人差不多”。有一种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断除苦难的起因,没有起因自然就没有后果了,这样去解救人民的苦难,他的功德就远远超过那种治标不治本的有形救济。这就是孔子所说的“要使社会上没有官司可打才好啊!”为什么呢?人的患难都是以前造的恶业所引起,今世不种苦因,来生自然没有苦果。如果能够劝人不造杀生、偷盗、淫乱、妄语的罪业,那就等于救人无穷的苦难了。因此,救难于已成事实之时,所救就非常有限;救难于未成事实之时,所救的力量就无穷无尽。救难于已成事实之时,是一般人的善行;救难于未成事实之时,是菩萨的修持。两种并行不背,才能彻底解除众生的苦难。
 
                               摘自《安士全书白话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救  人 之 难